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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项目

2024年度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流程及模板

日期:2024/10/31 11:09:45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验收流程

一、提交验收申请

(一)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w.jlkjxm.com),在项目验收模块下,填写验收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验收材料,相关材料应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问题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对于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需要申请延期的项目,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单位应于项目执行期满2个月内提出申请,报省科技厅审核。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二、系统内填写验收申请信息

需完整填写各项信息,每页填写完毕要及时保存。

(一)封面信息。验收申请日期以提交时间为准。

(二)基础信息。申请经费为任务书资助经费,如无自筹经费,经费总额应与任务书总经费一致;如有自筹经费,经费总额应为任务书经费与自筹经费相加;项目起止年限为项目执行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为3年,项目起止年限应填写项目立项年度1月1日至项目立项年度的第三年12月31日(例如,2022年立项的项目起止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三)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及指标。与任务书签订的指标一致,不用填写完成情况。

(四)项目参加人员。按任务书完整填写和勾选,主要参加人和参加人不要重复。

(五)验收资料目录

1、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应按模板格式书写,正文3号仿宋GB2312、行距为固定值28.8磅、首行缩进2字符,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三级标题3号仿宋GB2312加粗,层级符号按“一、(一)、1、(1)……”排序(模板中解释说明的提示性文字应全部删除)。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2、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应上传加盖骑缝章的纸质版文件的扫描件,签字、盖章及落款日期必须完善。省财政拨款部分表格按任务书预算和实际经费支出完整填写,实际支出科目明细表述支出用途,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明确人次、标准、金额等,除设备费外的经费调整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不需上报经费调整审批表,其中,间接费用不允许调增,设备费调整需上报经费调整审批表。上传文件命名为“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书或受理文件,上传文件命名为“相关证书或受理文件”;项目不涉及的,上传空白文档,上传文件命名为“无此项”。

4、技术标准备案文件。主要是研究成果为相关领域、行业采纳的标准和准则等。如有,上传相关文件,上传文件命名为“备案文件”;如无,上传空白文档,上传文件命名为“无此项”。

5、检验或检测报告。如有,上传相关文件,上传文件命名为“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如无,上传空白文档,上传文件命名为“无此项”。

6、出版专著。上传专著、论文的清单,并附全文和检索证明,以及人才培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研究生毕业论文首页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等内容需要用黄色标亮或圈出。上传文件命名为“专著、论文成果及人才培养”。

7、任务书。上传加盖公章的任务书完整版扫描件。上传文件命名为“任务书”。

8、其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项目取得的国家项目、科技奖励、亮点工作等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上传文件命名为“其他成果”。

三、会议验收

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经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项目管理处室审核同意后,组织验收会议。

(一)验收材料

将验收总结报告及附件材料,按照顺序统一胶装,要统一编辑页码,并制作目录和封面,材料中的文字和图表要清晰可见。(具体要求及顺序见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模板)

(二)情况汇报

每个项目PPT汇报10分钟以内,专家质询并形成意见10分钟。PPT重点介绍:

1、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需逐项说明完成情况并提供充分的支撑材料)、过程、指标完成情况。

2、研究新发现及取得的主要成果情况(专著、论文、专利、国家项目、科技奖励、培养博士和硕士等)。

3、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取得的重大学术突破或贡献(指类似于Nature/Science等重量级论文,国家重点以上项目,国家和省科技奖励、团队或个人学术称号,等等。该项内容有无请据实介绍)。

4、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贡献(指转化效益500万元以上、地市以上政府采纳建议等亮点工作等,该项内容有无请据实介绍)。

5、应用前景预测、分析及下一步打算(聚焦已取得的项目研究成果,合理规划下一步科研工作,确保项目研究的持续性)。

四、会议组织

请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带队,须项目负责人本人答辩。请提前20分钟到场并按要求做好验收材料(验收总结报告及附件胶装7份,验收意见草稿7份并拷贝电子文档)分发和收回工作。各项目验收单位科研管理工作人员,要根据验收计划安排,在会议室外负责按顺序通知、召集项目答辩人员(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

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会前另行通知。

五、会后完善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验收会议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在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上传签字后的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会现场发放),同时提醒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发放验收证书编号并电子签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验收证书并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备案(备案仅需1份,个人另有需要可随时下载)。

六、联系电话

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 88952866(科技厅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