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除2024年度申请延期项目外,经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同意延期的往年项目均可申报。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应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鼓励优先选择“免答辩”。符合“免答辩”标准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如仍未达到“免答辩”要求,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2.答辩流程。参加答辩的项目于12月9日至11日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进行,答辩由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答辩依托“腾讯会议”软件,采取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题申报工作要求
1.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12月3日前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项目合同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论文正文首页;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
注:上传系统的验收报告书附件需盖章齐全(含学校公章、计财处章、科研处公章)。
2.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3日前,将《2025年申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9045367@qq.com。其中汇总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3.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于佳源,0431-84565031
科研处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