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要求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青年成果奖在成果出版、发表或采纳时年龄不超过40岁,女性申报者课相应放宽2年。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申请者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学校进行在线操作。
(二)申报者需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4),采用2025年新版本,“启用宏”进行填写。需要使用 Windows 版本的微软 Word,在“页面视图”(高版为"打印布局")模式下进行操作,否则可能遇到带有“4605”字样的异常报错;不要使用WPS 或MacOS版的Word。
(三)如果打开《申报评审表》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二)申报者将填写完成的《专区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于2025年10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15201505@qq.com,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公章后下发给申报人。申报者需注册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版于2025年11月3日前提交,过期不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单个Word或PDF文件不能超过50M,否则上传不到系统上,请老师将超过50M的文件进行瘦身后提交,若著作全文扫描大于50M,可以分两个文档提交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1.校内申报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明德楼501室。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类,填写《学院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
2.电子版材料:《专区申报评审表》、所有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315201505@qq.com,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命名方式为:教师姓名+成果形式+材料类型+成果名称。
3.纸质材料要求: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院通知另行告知。
五、评审步骤
1.科研处预计在10月31日左右进行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校内公示后的申报材料递交给申报单位(吉林省教育科学院)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申报部门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全规办联系电话:010-62003307/62008930
校内联系人:姜沅彤,联系电话:0431-84565031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附件5.学院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