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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日期:2025/05/26 14:26:37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革创新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根据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需要,结合 2025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情况,决定设立 2025 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省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课题纳入 2025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揭榜榜单

1.加快推进数字吉林建设对策研究

2.加快推进吉港澳经贸深度交流实施路径研究

3.积极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研究

4.吉林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研究

5.吉林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路径研究

6.东北地区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7.吉林省构建全域全季全产业链旅游发展格局研究

8.吉林省边境地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研究——基于 G331 沿线区域的调研

9.提升吉林省滑雪度假区四季运营能力研究

10.吉林省文化产业创新联合体发展路径研究

11.吉林省民营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2.东北亚动漫产业协同创新网络构建路径研究

13.吉林省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路径研究

14.吉林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

15.华夏汉族系与东胡、肃慎、秽貊族系关系研究

16.中原王朝对东北地区民族政权治理方式研究

17.夫余国与百济关系史研究

18.高句丽壁画中的中华文化认同研究

19.高句丽遗民流向及文化认同研究

20.高句丽历史研究梳理

21.高句丽考古发现及考古研究梳理

22.渤海国西京建置及地位作用研究

23.高句丽、渤海国文物海外流失情况调查与研究

24.域外夫余国、高句丽、渤海国研究动态搜集整理与研究

25.辽朝墓志中的契丹文字整理研究

26.黄龙府旧城遗迹所见辽金遗存保护利用研究

27.吉林境内长城遗存保护利用研究

28.吉林境内柳条边墙及附属设施遗存保护利用研究

29.中国近代城市规划模式研究——以长春中轴线为例

30.中东铁路殖民史研究31.吉林省铁路文化遗产现状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

32.吉林省工业遗产现状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

33.辽源二战盟军战俘营史料整理与研究

34.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史料整理与研究

35.区域视角下日本经济、政治现状及对华心态调查研究

36.吉林省松花石老矿资源保护利用研究

37.松花江及松花石文化源流与历史记忆研究

38.吉林省满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

39.吉林乌拉街历史文化价值挖掘与保护研究

40.吉林省满语文人才培养现状调查与提升路径研究

41.域外新清史研究现状及对策研究

42.吉林省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

43.朝鲜族民俗文物研究

44.吉林省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

45.清代锡伯族西迁历史及文化交流研究

二、揭榜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各级社科院(社科联)、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各类智库、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科实验室以及相关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均可揭榜。鼓励揭榜人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开展集中攻关,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课题组开展项目研究,鼓励吸纳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参与项目研究,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资助计划

揭榜榜单中每项选题计划立项 1 项,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评审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申报人数不足或申报质量不符合立项要求的选题将采取二次张榜、面向全国招标或设立委托项目等方式实施。揭榜人不得改变选题内容,申报题目原则上必须与榜单题目基本一致。中标项目将2025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计划资助研究经费 10 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计划资助研究经5 万元。由批准设立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揭榜的项目,优先2025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中给予支持。

四、申报条件

揭榜单位需符合《2025 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项目申报单位条件,揭榜人申报条件参照 2025 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相关规定执行。揭榜人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揭榜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在研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限项条件参照 2025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定有关规定执行。已经申报 2025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人可以申报,但只能立1 项,不能重复立项。

五、研究时限及成果要求

揭榜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 6 个月至 1 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项目管理和结项条件参照新修订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2.各申报人认真填报《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25 3 月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2025 3 月版)》等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申报书》一式 3份、《申报活页》一式 6 份,并于 2025 6 4 日下班前报送到校科研处(明德楼 501 室),电子版发送邮箱:963220876@qq.com

3.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严格遵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蒋鹏飞      电话:0431-84565031





科研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