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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7/03 14:01:29

校内各单位:

按照全国教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科研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963220876@qq.com。

四、申报受理

1.请提示各位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前仔细阅读申请书的填表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书》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及“省区市教科规划(工作)办意见”请按提示要求(改为肯定句式)计算机填写审核意见。

2.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每位申请人一个文件夹命名,由各学院汇总打包,发送科研处邮箱(963220876@qq.com),标题为“某某单位后期项目”,各学院电子版汇总表需一并发送。按照省社科规划办工作要求,科研处接收纸件及电子版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6日(周四)下午4时,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3: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