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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6/21 09:51:24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助力“464”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做好 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一般项目”本年度省教育厅继续实施限额推荐。

2.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申报类别及推荐要求参照科学技术项目。

3.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经调研征集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两个类别均不设申报限额。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有较为成熟技术及专利支撑、有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能够在较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的项目。

4.其他专项项目:其余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的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以《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2)为总指引。各申报教师要深入研究指导性目录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9日,请各位申报教师合理规划时间

2.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切实做好年度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从项目申报组织、指南宣传解读、指导跟踪服务等环节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建议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拟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老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打磨;如需科研处邀请专家对学院已打磨过的申报材料再次进行论证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10日前将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蒋鹏飞老师处。

因“一般项目”本年度省教育厅继续实施限额申报,为及时掌握我校老师项目申报情况,请各学院将《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于6月27日下班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蒋鹏飞老师处。



联系人:蒋鹏飞;联系电话:0431-84565031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604301400,15117937076

附件:

1.企业技术需求榜单

2.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分类)

4.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