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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1/23 09:49:02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提升科研攻关团队及青年教师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能力,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种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党建·思政专项、地球村专项和博士青年专项。

二、申报条件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能够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1.重点项目

申请者必须是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但未获批立项的教学科研人员。重点项目提倡并优先支持团队攻关。

2.党建·思政专项

申报者为从事党建工作或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

3.地球村专项

本专项申报应围绕地球村科学研究、地球村发展、依托地球村开展的各学科建设展开,鼓励跨学科、跨校开展合作研究,共同申报。

4.博士青年专项

为鼓励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与水平,特设定博士青年专项。申报者应为已获得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参考《2023 年度校级项目选题指南》,本次校级项目优先立项依据《选题指南》确定的选题。申报人也可根据本学科、本专业的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自拟选题。

2.正在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项目及有撤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023 年度校级项目;

3.选题与已有的立项课题重复或雷同不予立项;

4.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7 人,提倡学生参与项目研究;项目完成时限 1—2 年,不得超过 2 年;

5.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6.吉林外国语大学 2023 年度校级项目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方式。申报者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 年度校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申报者姓名”,包括《吉林外国语大学 2023 年度校级项目申请书》、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发送到科研处邮箱963220876@qq.com;纸质版申请书一式 3 份(经由申报人单位审核盖章、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 501 室)。

7.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

8.学校组成专家组,召开立项答辩会,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 2023 年度立项项目。

9.科研处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议,并确定立项与否。

10.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执行约定的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研究内容。

11.项目结项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研究期间,重点项目组成员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2 篇(不含校刊,其中负责人至少 1篇),并标明“吉林外国语大学 2023 年度校级项目”字样,撰写研究报告 1 万字以上;一般项目及各专项项目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不含校内期刊),并标明“吉林外国语大学 2023 年度校级项目”字样,撰写研究报告 1 万字以上。

(2)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以本项目为基础申请到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不含省级学会项目)或获厅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校级项目自动结项并免评审。

科研处联系人:蒋鹏飞 电话:0431-84565031;


附件:1.2023年度校级项目选题指南

2.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校级项目申请书

3.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23日